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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ctober 24

    没有学科的教师 ACT 7 斯宾诺莎 章二 身体何为

        斯宾诺莎呐喊着说∶身体何为?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哪里才是身体的极限,我们也根本就不知道究竟一个身体可以做得到什么…
        首先,斯宾诺莎强调的是身体与灵魂间的关系,即,灵魂相对与身体,并没有其至上的维度,并非是身体取决于灵魂,亦或是灵魂取决于身体。两者对于构成一个物种,是两个同样至关重要的坐标,是经度与纬度。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体可以做得到什么,正如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思想可以想到什么。在灵魂上,我们有意识,正如在身体上,我们同样有认知。而斯宾诺莎呐喊的,首先是对于“意识至上”以及“认知至上”的废除,“意识”是灵魂超越的障碍,正如“认知”是身体超越的障碍。只有在“无意识”与“未认知”的状态中,我们的灵魂才更可能去遇见“新的灵魂”,我们的身体才更可能去接触“新的身体”。
        不存在“好”与“坏”,只存在“快乐”与“悲伤”,这是《伦理》第一个“反道德”的维度。什么是“快乐”,“快乐”是当我们可以获得并施展某个“力量”(“力量”相对于“权力”),而同样当我们失去或者被剥夺,禁锢施展某个“力量”,就是“悲伤”。
        我们的身体与灵魂都在不断的外延,去探索与接触“未知”与“新”。身体去接触其他的“(身)体”,而结合成为“新”的身体(比如“食物”“太阳温暖我们”),灵魂去接触其他的“灵魂(思想)”,而结合成为“新”的灵魂(比如“学习”“领悟”)。我们身体与灵魂,在不断外延的过程中,同样会不断获得或者失去,施展或者被禁锢各种不同的“力量”,变“强”与变“弱”,所以我们的身体与灵魂在变换中“快乐着”与“悲伤着”。神告诉亚当“不要吃那个禁果”,如何去看待这句话?说斯宾诺莎是无道德主义者是不中肯,并不是“无道德”,“反道德”,而是用“伦理”代替“道德”。他解释,神并没有在“道德”上禁止亚当,(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论点,也是莱布尼茨用“充足理由”为神辩护最出彩的一章∶“万能无上至高的神,为什么它要创造出这个世界,这个亚当会吃禁果的世界?”)神只是简单的指出了,当亚当的身体接触到“禁果”时,自然条件下可能会发生的情况,“禁果”像是毒药,而让亚当的身体变弱,让亚当悲伤。亚当以为神在“道德”把“禁果”视为“坏”“恶”,因而无视。
        在精神疾病中,有一种叫“身体自我认知障碍”的常见精神病,即身体排斥身体中的一部分,不承认那一部分属于自身的身体,有可能是变性欲望(排斥其阴茎,喉结,腺体…),也有可能是自残倾向(排斥其头发,指甲)等。有一个十分有趣的个案,一个22岁的美国青年在工作中用切割机砍下了自己的拇指跟食指,而事后到医院却禁止医生为他把指头重新接上。其老板以他故意因工残疾为理由,只愿意支付其再接手指的手术费用(如果他不接上手指,他有可能申请因工残疾而让他老板支付他生活费用)。医院以“手术恐惧症”为理由请来精神科医生协助,然而诊断之后,他并不是“手术恐惧症”,而是“身体自我认知障碍”。他从小就认为自己的右手并不属于自己,而且在成人之后一直向医院提出右手截肢手术,没有一个医生愿意为他实行手术,第1是因为他十分年轻,没有理由失去自己的右手,第2是医院无法掌握其“身体自我认知障碍”,可能他手术后会后悔,也有可能手术后他发现自己的左手也同样不再属于自己。他十分痛苦,于是自己策划自己动手来除掉他“身体的敌人”。在砍掉自己手指头后2个星期,他自己砍掉了自己的右手,他再次被送进医院。这时候就有一个“伦理”问题,到底帮不帮这个青年把右手重新接上去。而更重要的是这个青年表现出无比的自在与放松,在他失去了自己的右手后,他表现出无比的“快乐”,宛如“新生般的快乐”…
        整容也好,器官移植也好,机械化身体也好,我们无法知道“身体何为”,汽车是我们身体的外延,遥控器是我们身体的外延,望远镜是我们身体的外延,电脑是我们身体的外延…楼梯每个台阶的高度,容器,马桶,床,门,架子无时不刻在提醒我们自己身体的“尺寸”…甚至关于“他人”,什么时候我们的身体外延进他人的身体,我们的孩子,我们的宠物,我们的奴隶…像《英雄》里面的塞拉,不断的接触“新的身体”,获得“新的力量”,不断的“变强”…
        是一种“暴君的快乐”。
    October 18

    没有学科的老师 ACT 6 斯宾诺莎 章一 伦理

        什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者?什么是尼采主义者?德勒兹说斯宾诺莎是他的心,但他并不是斯宾诺莎主义者,他同样不是尼采主义者。或者应该说没有人是斯宾诺莎主义者,有的只是,在写字的时候出现一个斯宾诺莎,在思考的时候出现一个斯宾诺莎,在感触与被感触的时候出现一个斯宾诺莎,在运动与静止的时候出现一个斯宾诺莎。德勒兹生下的所有孩子,都背着斯宾诺莎-修莫-莱布尼茨-尼采-贝格森,他们看见了太多。在写斯宾诺莎时,写出一个德勒兹,写出一个德勒兹主义,写出一个有一颗斯宾诺莎之心的德勒兹。
        艺术也好,写作也好,科学也好,哲学也好,最终的最终都是人格。他们天真可笑的认为,我们的欲望一直都是某个物体或者某个主体,成为艺术家?成为哲学家?成为作家?他们一点都不了解我们,我们怎可能如此容易满足?我们觊觎的一直都是一个“全部”,一个自己的“果核”,一个自己的世界。他们以为我们要权力,我们要知识,我们要“一席之地”,我们要“能见度”,他们一点都不了解我们,我们要得怎可能如此简单?我们要一个斯宾诺莎,要一个与神决裂的斯宾诺莎,要一个与道德决裂的斯宾诺莎,要一个与痛苦决裂的斯宾诺莎,要一个与审判决裂的斯宾诺莎…
        我们问,强大的人格为何总伴随着弱小的健康?像斯宾诺莎,尼采,马克思,卡夫卡,亚陶,契科夫,劳伦斯,沃尔夫,凡高,培根,培莫·列维,波德莱尔,亚瑟·蓝波,卡拉瓦乔,福科,德勒兹…他们看见的太多,看见的太大。我们再问,身体与灵魂之间如何伴随?身体的感知与灵魂的领悟中,我们如何发觉“未知”,如何发觉“前所未有”,如何发觉“新”?而且更重要的问题是,我们如何对待“未知”?如何对待“前所未有”?如何对待“新”。斯宾诺莎的“伦理”,是一种“反道德”,废除“对与错”“好与坏”“善与恶”,只有“快乐与悲伤”。
        一直都有好些十分有趣的新闻,恋童癖在佛洛伊德以来就一直归为“心术不正”。当然首先无论是不是“童”,我们都无法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,我们需要“合约”“契约”,在一个相对公平与自由的状态下,双方有共同意愿的达成共识。(这里衍生一个同样有趣的问题,受虐狂与施虐狂之间的“契约”,在什么时候失效?受虐狂把“快感”尽最大程度的“延迟”,羞辱,痛苦,折磨,挣扎,兽化来等待“最盛大的一瞬间”,那么这个“一开始听起来就冒似不平等自由的契约”在什么时候失效?这是一个“伦理”问题。)之所以猥亵幼童是重罪,是因为幼童尚为有足够的能力来判断“契约”的公平性。
        “童”的年龄阶段一直在不断的变化,到底要到几岁,一个人才能有足够的能力来判断“契约”的公平性?当然法律防止的,是那些利用“判断能力缺失或不足”而借机拟订“不平等契约”的“恶人”。精神分析学势必要把“欲望”锁定与“物体”或“主体”,他们说,恋童癖者的“欲望”在于“童”,下一句他们会开始搬出“爸爸妈妈”,阉割去势,手淫自渎。他们会说恋童癖者们都有一个“恋童的父”和一个“体弱的母”,恋童癖们在“儿时”被其“父”“去势”……必须想办法阻止其“欲望”,尤其阻止其如此“心术不正”“邪恶”的欲望。于是有两种选择,阻止他们靠近“童”,还有就是这几年十分流行的“生化阉割”,通过服用药物来“消除性欲”,“去势”,“无能”。这里是一个道德问题。
        然而,我们笑着说,恋童癖者的欲望怎可能如此容易满足?他们从来不去“欲望”一个“物体”或“主体”,他们从来不去“欲望”一个“童”或者一群“童”。他们在欲望自己的“世界”,他们在“欲望”——“成为”“童”。在那个“果核”里,他们像“孩子”一般,与其他“孩子”一样,有着无邪的眼神,光滑的侗体,嫩白的肌肤,丝绸般的触感,充满奶油味道呼出的气息……“成为孩子”,并不是“童年的缅怀”“儿时的忧愁”,也绝对不是因为“缺省了母”,或者“父亲肮脏的秘密”。“成为孩子”是一个历史性的,文化性的,世界性的“妄想”,并不是“家庭性的”“驯养性的”“家族史性的”…如何判断一个“成为孩子”跟一个“恋童”,这是一个伦理问题。而这个问题并不是“禁童令”与“生化阉割”能够解决的。
        斯宾诺莎的“实用主义”,开拓了一个全新的“思考的图象”,重新定义了“思考的意义”,即“我们为什么要思考”,即“思考之前的思考”。更重要的是,面对一个问题,如何从“伦理”上来解决,而并非在“道德”上来审判。
        我们也再次回到斯宾诺莎的问题,“身体何为?”